郭进证券起诉中安科索赔8135万元,法院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:案外人

日期:2023-07-22 13:42:11 / 人气:136


郭进证券诉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索赔8134.84万元案一审判决出炉。
近日,ST中安(600654。SH)宣布,上海金融法院驳回原告郭进证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郭进证券起诉上市公司要求赔偿的原因是什么?
郭进证券请求判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。一、被告众安科公司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8134.84万元;二、被告中科技公司、招商证券公司、瑞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编辑发现,中安科已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,涉及“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”。
2019年5月,证监会向ST中安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指出中安消费科技、中安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。
决定称,中安消费科技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参与方,将半板通项目纳入盈利预测,但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难以继续经营后,未能及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,导致评估值严重虚增,2013年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。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。
此案随即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。据相关媒体报道,本案中,郭进证券主要是代表“众安消费1号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起虚假陈述侵权诉讼。
本案关联方招商证券于2020年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。“众安科”案也成为首例中介机构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判决。
2020年12月8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,中安消科技对中安消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,招商证券承担25%以内的连带责任,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%以内的连带责任。
2022年8月12日,招商证券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。2014年,因公司在上海乐飞股份有限公司(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)独立财务咨询业务期间未勤勉尽责,涉嫌违法违规,证监会决定对招生证券进行立案。
3月22日,ST中安公布诉讼进展。公告显示,截至2023年3月17日,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等相关法律文书,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7985件,其中尚未判决的案件99件,涉及诉讼请求。总金额为1.15亿元。"

作者:世纪娱乐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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